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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診後的週五早上,四姑姑來醫院看我,隨口問到「有沒有要去問問其他醫生。」

爸爸說「不用啦!這裡治療就好啦!」

我馬上說「要!要再去問問看其他醫生的意見。」

老爸覺得沒必要,覺得離家近,方便治療就好,這裡醫生也不錯啊!

而且去問其他醫院的醫生,又會拖到治療時間。

「我知道這裡醫生很好!但尋求第二意見的用意不代表不會在這治療,只是為了更確定治療的方式,也可以讓我們心裡更安心。」

他還是聽不下去我的話,說「近比較重要啦!」

我怒了,不客氣地回他「是你女兒的命重要,還是近重要?」

不知道是不是語言中風引響他的回答,他說「近很重要!」

差點沒暈倒~我停止辯駁,畢竟姑姑還在旁邊。

 

午餐過後,四姑姑先回家了。

傍晚,萬芳醫院的管理師來病房,跟我聊了很多。

聊最久的,就是關於生育問題。

我確診時不到30歲,未婚,未生育。

化療藥物多多少少會引響身上的基本功能,包含可能會不孕。

管理師跟我說了兩種預防方式。

第一種是打停經針,暫停卵槽細胞分裂,減少化療藥物對卵槽細胞的侵犯。症狀就如同更年期一樣,施打期間就不會有月經。

雖然管理師跟我說「以妳的年齡幾乎都會恢復。」但就算施打了停經針,化療結束後,也還是有可能會不孕!

機會很小,但我一直傾向第二種方式。

 

第二種是最近很常聽到女藝人去做的凍卵

凍卵需要有搜集卵的時間,在經期來的第二天左右要打排卵針,再觀察卵的成型狀況,預計在第三週搜集卵子。

之後就要用人工受孕的方式懷孕,而機率就因人而異了!

好處是凍卵的卵子完全沒有受到化療藥物污染。

但我剛好經期剛來沒多久,預計的下一次經期還要再等兩到三週,加上卵子搜集的時間,治療就必須延後一個多月以上。

 

爸爸在旁邊聽著管理師跟我的對話,聽到要再等一個月才能治療,他就提出反對的聲音。

所以管理師離開後,我跟爸爸起了點爭執。

 

我覺得有必要執行生育預防。

但爸爸覺得「治療比較重要,有沒有小孩都沒關係。」

『我有關係啊!我想生小孩!』

我回他「是因為你生過了!我還沒有啊!」

我覺得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人生。

他說「命比較重要!其他都是假的!」

我知道他擔心他的女兒。

他說「反正最後決定權在醫生啦!說這麼多都沒用!」

我立刻反駁「錯!最後的決定權是在我!我不簽同意書,也沒有人敢對我做任何治療!」

我有點生氣,把《親友罹癌時,我該怎麼辦》雜誌遞給他說「你先看完這本書後再來討論!」

他拒絕。

我們的爭執沒有結果。

 

我知道爸爸的擔憂,他希望我盡快接受治療,避免病情加重。

雖然跟爸爸爭執,讓他難過是不對的。

但我覺得我的堅持是對的!

生育預防跟第二意見都有必要去做!

 

而週一跟血腫科周主任聊過後,我很快利用一週的時間,完成了我化療前應該要預先做的事情。

包含口腔保健,洗牙、加裝蛀牙的牙套。

 

男友跟我說,他看了很多病友分享,似乎很多人都不知道化療後可能會不孕。

我算幸運的!醫生很早之前就有跟我提過;而我也在知道自己可能罹癌時,有意識到這個問題,讓我有很多時間去思考。

 

最近聽說又有新的保留卵巢組織方式,但因為剛開始執行,案例不多,我就不考慮了。

鼓勵大家勇於提出問題,問問醫生建議的方式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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